壹傳媒老闆黎智英,除涉嫌欺詐及違反《港區國安法》外,他亦另涉4宗與非法集結相關案件,被控6項控罪。黎智英今日下午2時半就其中一案於區域法院進行審前覆核,羈押在荔枝角收押所的他,中午約12時27分,被鎖上手銬、腰纏鐵鏈,被送往法院應訊。
案件以閉門方式進行,並約於4時15分完結。案件按原本計劃,於今年2月16日開審,預計審期10天。資料顯示,本案涉及2019年8月18日,被告包括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梁國雄、吳靄儀、梁耀忠、何秀蘭及區諾軒共9人,其中區諾軒早前已表示會認罪。而黎在該案被控2罪,包括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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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h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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