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涉嫌欺詐及《港區國安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早前獲高等法院李運騰法官批准保釋,條件包括現金及人事擔保共1030萬元,除了到法庭和警署報到,黎智英不得離開住所,亦不可以與外國官員會面,不得接受訪問及在社交平台發帖文等,律政司其後不服提出上訴,獲終審法院批出上訴許可,黎智英須即時還押至2月1日再訊。
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今(2日)在Facebook專頁貼文,指高院法官李運騰曾經在去年6月,也就是黎智英未被加控違反國安法之前,仍在保釋期間,拒絕黎智英申請離開香港去美國。同樣是李官,相隔約半年卻容許黎保釋,梁振英反問「增加保釋條件就可以防止他潛逃嗎?」
梁振英引述《星島日報》於2020年6月18日的報道,指李運騰法官拒絕黎智英的保釋申請,李官認為黎沒有迫切性要探望女兒及新生孫兒,現時不少商業會議均以視頻會議形式順利進行。梁振英指「李官拒絕黎智英申請離港赴美是對的,如果當日李官下令黎智英交出和美國約會有關的電郵和其他通訊記錄,會令人大開眼界。」
他又強調當日法官要黎智英交出護照,並拒絕黎智英赴美的申請,說明法官判斷有必要防止他一去不回。然而,在加控違反國安法之後,黎智英潛逃的概率就大大增加,故梁振英亦質疑「增加保釋條件就可以防止他潛逃嗎?」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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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h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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