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成員周庭被指參與去年6.21包圍警察總部,她早前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判囚10個月,其後在羅湖懲教所服刑。南區區議員袁嘉蔚向傳媒證實,周庭被「升級」為甲級(Cat A)犯人,並已轉往屬高度設防級別的大欖女懲教所繼續服刑。
有資深懲教人員估計,署方有此舉動可能周庭自入獄後,仍然不斷透過探訪渠道宣傳獄內生活,形容「似做真人騷」,延續對外界的影響力,同時亦間接吸引其他在獄中的追隨者,凝聚勢力,故為減低其影響力及保安考慮,將周庭的「保安級別」升為甲級,方便管理。他又指,過往亦有類似情況,例如一些有勢力及影響力的囚犯,刑期雖短,亦會放在甲級倉,而目前眾志成員黃之鋒現亦置於甲級倉。
懲教署回覆傳媒時稱,不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署方會考慮在囚者的罪行、刑期、保安風險等因素決定其保安分類,並安排在囚者至合適的設施服刑。
圖片來源:周庭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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