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12日金鐘一帶爆發反修例示威衝突,當日一名電梯技工遇查時,涉大力推警員心口,因而被控襲警罪,他經審訊後,今日在沙田法院被裁定罪成。裁判官香淑嫻判刑指襲警是嚴重罪行,根據案例法庭須判具阻嚇力刑罰,最終判被告入獄1個月,但准他保釋等候上訴。
24歲的被告陳栢傑,報稱電梯技工,被控一項襲警罪。控罪指,被告在去年6月12日,在添華道近38555號燈柱襲擊執行職責的一名警長。
裁判官裁定事主等證人均誠實可靠。而辯方指被告當時看到有人無故被警員摔倒地上,被告才舉機拍攝,未幾有警員衝前並推他,他失去平衡下才捉着事主衣服。裁判官直言,此說法匪夷所思,指被告當時正在拍攝,警員不會在眾目睽睽下誣陷他,故不接納其說法,裁定他罪成。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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