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獲高等法院批准以1000萬港元及大量條件保釋,以等候勾結外國勢力和欺詐兩案排期,為首宗涉嫌違反國安法但獲准保釋的案件。人民日報發表文章,認為批准黎智英保釋,對香港法治傷害太深。
文章以「批准黎智英保釋、對香港法治傷害太深」為題,指黎智英身負重罪,倘若「借此逃遁」或在保釋期間繼續「禍亂香港」,由誰負責。文章又認為,黎智英因控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等,條文明確規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會繼續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不得准予保釋」,這意味著准予保釋是例外,且門檻很高,為的就是防止嫌疑人在保釋期間繼續危害國家安全,而黎智英卻成為香港以違反國安法罪名逮捕的嫌疑人中首個被保釋的人,實在匪夷所思。
文章又指,值得追問的是「黎智英相關案件的司法管轄問題」,他在不僅在網路、媒體上公開呼籲外國制裁香港,甚至私會外國政客,凡此種種,難道不足以啟動相關規定。文章指,很多香港市民呼籲,駐港國安公署完全可以依法果斷出手介入,有充足法律依據。
文章最後強調黎智英所涉案件事關國家安全,在香港具有標誌性意義,倘若司法機關不能秉公處理、依法辦事,就會對香港法治和社會公益造成巨大衝擊,將國家安全置于極度危險的境地,産生難以估量的負面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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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傳人
3年前+85293****26
3年前+852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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