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老闆黎智英先後被控欺詐,及《港區國安法》中「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在還押20天後,他前日獲准以1000萬元保釋金等條件保釋外出。法官的決定引起相當大的爭議,關鍵在於不少人質疑黎智英會否潛逃。
或許有人會認為法庭頒令的保釋條件,足以防止黎智英潛逃,那可能只是這些人的一廂情願。就在去年底至今年初,國際上就出現過一樁轟動日本的一樁逃亡案,黎巴嫩裔汽車業大亨、日產汽車前總裁戈恩(Carlos Ghosn)在嚴格的保釋條件下,依然能由日本潛逃至黎巴嫩。
2018年底,戈恩因擔任日產汽車總裁期間,涉嫌瞞報巨額個人收入及挪用公司資金等問題三度被捕。戈恩兩次向日本法庭申請保釋失敗後,經第三次申請而獲得東京地方法院准許保釋,法院並駁回控方的上訴。
2019年4月4日,戈恩雖然因涉嫌贖職罪第四次被捕,東京法院繼續准許保釋,保釋條件十分嚴格,包括大約3500萬港元保釋金、限制居住、禁止出境、護照交由律師保管、旅行超過3天必須獲法院許可、戈恩住所玄關必須設置監視錄影機、定期將錄製影像提供法院、只能使用律師提供不能上網的一部手機,通話紀錄必須提交法院,及禁止與妻子接觸等。
2019年12月29日傍晚後,戈恩就沒有再在日本露面,當晚,幾個大型音響設備箱在關西機場被裝上私人飛機,起飛前往土耳其。同月31日,戈恩發表聲明,承認身在黎巴嫩,並表示不會再受制於不公的日本司法。「我沒有逃避司法制裁,只是躱避不公和政治迫害」。
到今年1月14日,戈恩與妻子接受路透社訪問,戈恩聲稱是由一小組人在短時間內迅速制定和執行計劃,「價錢合理」。如此結局不僅令日本檢方蒙羞,也令期待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大為失望。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新華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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