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逃離伊利沙伯醫院的63歲新冠肺炎確診患者李運強,失踨53小時後被尋回,但拒絕透露期間的行蹤。他被控一項「任何人不得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罪,今日在九龍城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李運強在沒有律師代表之下,在庭上表示,從醫院逃走是因為害怕接受診治及打針,沒有想過事件會如此嚴重。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5日再訊,以待警方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
控方反對被告申請保釋,指他有潛逃風險,加上被告因欠租未能返回原來居所,業主亦表示不會再出租單位給他。不過裁判官表示,被告的檢測結果確認為陰性,隔離令亦已解除,最後批准他以500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開香港,每兩星期到旺角警署報到一次。
另外,一名在竹篙灣檢疫中心接受隔離的30歲女子,昨天早上到北大嶼山醫院求醫後,擅自離開醫院,今早已返回醫院。醫管局指,病人當時報稱不適,其後被送往瑪嘉烈醫院隔離,目前仍在等待病毒檢測結果。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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