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大專男生施朗頴去年於理工大學衝突期間,在油麻地管有六角匙及剪鉗,早前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罪成。裁判官鄭念慈今日在九龍城法院判刑時,指被告的悔意有限,但因被告年紀尚輕及身體情況不理想,遂判被告進入更新中心。被告要求保釋等候上訴,惟裁判官指他在保釋期間犯上本案,而近日潛逃的風險亦增加,最終拒絕其申請。
鄭官判刑時指,被告施朗頴在自己撰寫的求情信中雖稱「本人願意接受法庭所有處罰」,但被告是經審訊後定罪,認為其悔意有限,只肯定其有一定程度的悔意。但由於報告顯示被告身體情況不理想,故不打算判其進入勞教中心,在考慮過本案性質及案情後,念在被告年紀尚輕,遂判他入更新中心。
辯方隨即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但鄭官稱由於被告因此案被捕時,正是在另一單刑事案件的擔保期間,近日社會棄保潛逃風氣重,加上看不出被告有成功上訴的機會,遂拒絕其申請。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司法機構資料圖片、許智峯Facebook
網站連結: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
龙的傳人
3年前沒有更多評論
沒有更多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