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檢察機關公告,將對「12瞞逃」案中10名港人依法提起公訴。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16日公布,以被告人鄧棨然、喬映瑜,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等8人,涉嫌偷越邊境罪,依法向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另外,對本案另外兩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並依法作出決定。
有內地刑事律師接受本港媒體採訪時稱,根據中國刑事訴訟法,如果檢察機關決定起訴嫌疑人,法院應該很快會進行審訊,預計可能在聖誕節前後作出審理和宣判;內地法院亦有可能採用視像形式審訊,讓當事人在看守所內通過視像方式出庭。
至於對認罪、以及可能被判處一年以下刑期的未成年嫌疑人採取「有條件不起訴」,即類似本港的緩刑,有關人士在特定時間內沒有違犯相關規定,可獲不起訴。
原圖: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