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攬炒派關係密切、專門協助少數族裔爭取權益的「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汶,早前承認於2017年至19年,屢非禮2名案發時分別僅3歲和6歲的非華裔女童,並及拍攝她們私處照片等。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今(16日)判處他入獄32月。
46歲的被告龍緯汶共承認7項控罪,包括於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17日,在長沙灣李鄭屋邨游泳池更衣室、其辦公室及住所,分別對女童X及Y作出猥褻及非禮行為、製作及管有兒童色情物品,即19張兒童色情照片和一段兒童色情影片。事發時X約6至7歲,Y約3歲。
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對6歲女童X有強烈愛意,因對方會陪伴及鼓勵其病母,他將自己對伴侶的期望,投射在X身上,又認為女童也對他有愛意,認為女童長大後會與他成為情侶。他至今也未能放低X,但明白對她的迷戀,不受社會所容。
龍緯汶號稱民主派人士,曾任民主黨重要成員葉樹安的議員助理、參加立法會選舉及參選區議會,亦曾為油尖旺食物銀行行長、香港深水埗區議會社區事務委員會關注南亞裔人士生活工作小組成員、香港社區發展網絡總幹事、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會員。
圖片來源:龍緯汶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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