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職訓局學生於今年2月21日,將3個膠欄杆拋落天水圍濕地公園天恒輕鐵站路軌後被捕,早前被裁定一項意圖危及鐵路乘客的安全罪成,今(15日)在屯門法院判刑。裁判官王證瑜認為案情嚴重,因車長留意到路軌上的欄杆才能避免意外,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法庭須判阻嚇刑罰,最終判2名被告進入勞教中心。
案情指,16歲首被告謝思銳和17歲次被告黎諾言,被控於今年2月21日在輕鐵濕地公園站路軌上,將3個黃色塑膠柵欄非法及惡意放在或擲於該鐵路上,危及乘坐位於鐵路上的車輛或身處該鐵路上的人的安全。
裁判官判刑時指,案件沒釀成意外及傷亡全因車長及時發現欄杆,與被告無關,否則後果可不堪設想。他又引述報告指,首被告承認因守法意識薄弱才犯案,已感到愧疚;次被告則因鹵莽,沒有想到法律後果,已感到後悔,明白不應用非法方式表達意見。裁判官認為案件嚴重,需判處具阻嚇性和懲罰性刑罰,最終採納報告建議,判2人進入勞教中心。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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