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周四(10日)撰文回應近期多宗「洗黑錢」案件,他表示凍結資金機制的其中一個重要目的,是要保護受害人的財產,避免犯罪分子將犯罪得益快速移走。他強調,執法部門凍結資金必須是針對「洗黑錢」行為,與涉案者的政治背景無關,並批評有人因政治理由,將機制污衊為「濫用權責」。
李家超續指,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販毒(追討得益)條例》,任何人,包括銀行,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是犯罪得益,必須停止處理有關財產,否則即屬犯法。法律亦列明有關人士或銀行,必須向當局提交「可疑交易報告」,以及禁止披露影響當局執法的資訊。
李家超指出,銀行為防止「洗黑錢」按法例凍結懷疑犯罪得益,是遵守法律、履行職責,而且必須和正確的做法,社會對此應予以肯定和支持。他希望市民明白凍結涉嫌犯罪資金的重要性,別被政治抹黑所蒙騙,扭曲了依法行事、遵紀守法的事實。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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