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周四(10日)拘捕3男2女,年齡介乎15至33歲,分別報稱為學生、地產經紀及電訊銷售員,落案起訴他們「暴動」、「暴動時使用蒙面物品」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破壞財產」等罪。5名被捕人士涉嫌於去年10月7日破壞港鐵兆康站設施,警員到場後將他們拘捕,5人被捕後選擇「踢保」(拒絕保釋)。警方經調查後及取得律政師意見後,日前再次拘捕涉案5人並作出起訴,案件將於今日(11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表示,對暴力及嚴重破壞公共設施的罪行必定嚴正執法,即使被捕人士拒絕保釋,只要有足夠證據時,必定會再次拘捕疑犯及檢控。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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