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10日)以「暴動」、「暴動時使用蒙面物品」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及破壞財產」罪拘捕三男兩女,年齡介乎於15至33歲。5人涉嫌於去年10月7日在屯門兆康西鐵站及輕鐵站大肆破壞站內設施,並對附近居民及財產造成安全威脅及嚴重損壞。其後,該五人被警員在現場拘捕。由於五名被捕人當時拒絕警方保釋安排,俗稱「踢保」,之後被暫時釋放。警方在深入調查及徵詢了律政司意見後,於今日拘捕該五名人士,他們將於明日(12月11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並會申請轉交地區法院進行審訊。
警方重申,調查並不會因為被捕人拒絕保釋而停止,當有足夠證據,便會把疑犯重新拘捕,帶上法庭。警方強調,對於暴力及嚴重破壞公共設施的罪行,警方必定嚴正執法。
圖片來源:香港警察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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