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成員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因涉去年6.21包圍警總案,上周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周庭認罪後被判即時入獄10個月。她今(9日)早於高等法院提出保釋等候上訴申請,申請由法官張慧玲處理。法官聽取陳詞後,認為申請人沒有顯示極高或合理上訴成功機會,決定拒絕其保釋申請,並稍後頒發判詞解釋理據,周庭需釋繼續服刑。
在獄中渡過24歲生日的周庭,早前承認於去年6月21日在金鐘夏愨道非法煽惑在場人士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以及同日在警總外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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