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前香港眾志成員,包括核心人物黃之鋒、周庭及林朗彥,因煽惑他人及親身參與去年6月21日的包圍警察總部事件,昨日分別被判監13.5個月、10個月及7個月。就上述個案的合理判刑,攬炒派中人及他們的支持者,包括外國政客,紛紛開口質疑判刑過重,甚至希望影響香港市民對法庭信心的意味。就此,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連發多帖,逐一反駁當中歪理。
其中,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電台節目批評,6.21圍警總一案,「控罪與刑罰不相稱」。梁振英反駁,包圍警察總部的嚴重性不能和包圍大學相比;正如在沙灘煲蠟不能和在油站煲蠟相比:「受煽動的群眾一旦衝入警察總部,後果是什麼?」
與黃之鋒友好,曾在美國和對方見面,聽取他們對制裁香港意見的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就稱對判刑「感到震驚」、而早已對香港事務無權無責的英國,其外相藍韜文就「敦促香港和北京停止扼殺反對派」云云。梁振英反問佩洛西,如果將來有人包圍美國駐港總領事館,法庭判刑一年半載,美國會「震驚」嗎?又問藍韜文,如果香港在英國管治期間,有人包圍警察總部,港英政府會放過像黃之鋒這類人嗎?
至於早已經捨香港「手足」而去,繼續在不同國家「賣國賣港」的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則指黃之鋒等三人的判刑十分重,對此感到震驚。梁振英質疑,羅冠聰所謂的「震驚」是假的,若羅冠聰不是知道後果嚴重,他又怎會「走佬」?
另外,《紐約時報》則刊登羅冠聰的發文,內容大意是呼籲美國干預。梁振英反問羅冠聰,如果有人包圍美國警察總部,後果會是什麼?
圖片來源:佩洛西、藍韜文、羅冠聰Facebook、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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