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港區國安法」規定,香港居民就任公職時,須簽文件確認或宣誓效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因此特首林鄭月娥就在新一份《施政報告》中提出,將要求所有公職人員簽聲明宣誓,並就公職人員的定義進行研究。近期坊間有不少人提出疑問,除公務員團隊外,擁有公權力或「出政府糧」的機構,是否亦需要宣誓?再將問題延伸下去,那教師又是否需要宣誓?官立學校的教師,本身就屬於公務員,理應包括其中,但其餘的教師會如何處理?當局會否考慮統一標準,規定任何註冊教師都必須宣誓?
逾百教職員參與黑暴被捕
綜觀過去一年多,失德教師問題湧現,不少個案更與社會事件有關。據教育局統計,至今已有10名專上學校及100及中小學教職員,在黑暴運動中被捕。那些反政府的極端分子,竟然就藏身在校園,甚至在大家的子女身邊,試問如何讓人安心?要求教師宣誓是第一步,若他們違反誓言,就要為此承擔後果,以約束教師的言行。
失德教師應為其言行負責
自去年6月至今年8月,教育局就收到247宗教師在社會事件中涉專業失當的投訴,已完成調查的204宗個案中,其中有131宗屬於成立及初步成立。要數當中最「經典」的例子,就要提到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前助理校長戴健暉,及嘉諾撒聖心書院前通識科教師賴得鐘,兩人在網上發表仇警言論,最終被教育局發譴責信警告。坊間不少意見都認為,教育局對兩人的懲罰過輕,既不能反映事件嚴重性,亦未能起懲罰的效果,建議當局採取行動,進一步對教師進行規管。
直至最近,教育界又發生兩件大事,先後有兩名教師被教育局釘牌。先有九龍塘宣道小學一名教師透過教材向學生播獨,其後又有可立小學的一名常識科教師,在講述鴉片戰爭歷史時「改寫歷史」,聲稱英國為「消滅中國內的鴉片而發動鴉片戰爭」等。教師犯下如此大錯,被釘牌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故意荼毒學生,甚至宣揚「港獨」,難道不應為此付上刑責嗎?如果日後要求教師都必須宣誓,就能為追究失德教師責任提供額外的法律基礎。
除了教師以外,還有人提出意見,認為既然立法會議員都要宣誓,那區議員都應該跟隨。其實如今政府還未有最終定案,社會大眾應多發聲,說出大家心目中的建議。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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