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前主席林朗彥及成員周庭,去年6月21日呼籲示威者包圍警察總部,3人早前分別承認煽惑和組織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今日分別被判監13個半月、7個月及10個月。英國外相藍韜文隨即發表聲明,敦促香港和北京當局停止打壓反對派,又指檢控決定必須是公平公正,同時要維護港人的權利及自由。
另外,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域主任Yamini Mishra表示,香港政府再次出於政治動機,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名,起訴以和平方式表達訴求和示威的人士。該組織批評當局在這些「無大台」的示威活動中,選擇控告知名社運人士,旨在殺雞儆猴。3人被判監,侵害了他們的表達自由及和平集會權利。
圖片來源:CGTN、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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