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休班男警於去年9月25日,疑因在屯門市廣場舉機拍攝在場唱歌市民遭「私了」受傷,18歲男學生湯浩源先後承認和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以及普通襲擊罪成,屯門法院裁判官水佳麗聽取求情陳辭後,認同被告並非「壞細路」,今日(2日)在屯門法院判處入住勞教中心。
水佳麗判刑時認同被告並非「壞細路」,儘管他勇於認錯,但他在當日衝突中擔當相當角色,反問他:「爭取公義卻容許人多蝦人少?私了是爭取公義?」水官又指被告的衝動無補於事:「幫唔到自己,唔好話幫香港」。
由於去年的社會氣氛,水佳麗指理解被告為何如此衝動,但勸勉他若有一腔熱血想為香港做事,更應好好管理自己,而非「拋頭顱,灑熱血,英雄式犧牲自己」,並隨即判處被告進入勞教中心。
水官早前處理一名少年涉及年初元朗街頭投擲汽油彈案,量刑時稱被告「優秀嘅細路」、「滿腔熱誠」遭到投訴,司法機構其後發聲明指相關投訴不成立。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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