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日前公布施政報告中,提出將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和《立法會條例》等本地法例,以完善宣誓安排及處理違誓問題。林鄭月娥昨(29日)接受電子傳媒訪問時透露,政府會考慮未來將公職人員宣誓涵蓋至其他界別,包括教育界在內,惟需要釐清與政府有關的公營機構,例如資助學校或資助福利團體等,是否應涵蓋在有關條例當中。
林鄭月娥強調,就公職人員宣誓涵蓋範圍方面,目前要釐清兩種看法,第一是與政府有關係,但並非直接在政府裡當公務員,如在公營機構幫政府做事、資助學校等;第二是不一定與政府有資源上的關係,而是服務提供的關係,但行使透過政府賦權或立法而有的權力,如監管機構。她指,當局初步認為條例毋須僅為向港府提供服務的人宣誓,否則將會有數以百萬計人士需要宣誓,而政府需要多點時間小心處理,畢竟這是新的課題。
被問到政府未來會否繼續整頓教育制度,要求老師如公務員一樣宣誓效忠。林鄭回應指老師有很多種,包括私立學校老師、津貼學校老師及公務員老師,暫未決定老師是否需要宣誓。當再被追問津貼學校老師需否宣誓時,她稱不想零碎回應何者需要宣誓。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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