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職侍應的21歲盧智聰及無業的24歲林俊,承認入屋犯法罪,即於去年10月8日非法侵入已關閉的港鐵將軍澳站意圖非法損壞該建築物及站內物品。法官練錦鴻明言,兩被告行為類似暴動,會參考暴動案例,案件押後到12月11日判刑,以待分別索取2名被告背景和精神科報告。
控方案情指稱,去年10月港府宣布《禁蒙面法》實施後,多個港鐵車站遭受破壞,其中將軍澳站因被嚴重破壞而須在10月5日至11日關閉。案發前一天晚上,大批示威者在將軍澳站外聚集,閉路電視拍到,兩被告先後破窗進入車站並前往月台。
其後,次被告以鐵筆打碎玻璃幕門,及把梯子扔到路軌;首被告則把梯及鎚扔入路軌範圍。防暴警在兩人欲離開時進入車站,在大堂即場拘捕兩人。控方稱兩人共打碎14道月台玻璃幕門,維修費共261萬元。控方已就有關損失向法庭申請賠償令。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