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明日(27日)刊憲,由本周六(28日)至12月11日期間,註冊醫生或有限度註冊醫生可強制懷疑已感染新冠肺炎病人做檢測,病人須在指示發出日期後2日內進行檢測,違例者可被罰款2,000元及被發出強制檢測令。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今(26日)表示,私家醫生反應正面,又指當局尊重私家醫生臨床判斷。
食衞局昨晚(25日)向私家醫生發信,指私家醫生可根據專業判斷指示有徵狀的病人接受強制檢測,病人可以選擇利用醫生提供的深喉唾液樣本瓶,將檢測樣本提交至任何一個政府特定收集點,又或到任何一間經衞生署認可的私營檢測機構檢測。衞生署會向醫生提供免費的樣本瓶,醫生昨日起可於網上申請,每人申請上限為50個樣本瓶及5個大便瓶。醫生要求患者強制檢測時,亦須於網上系統填寫有關個案。
樣本列明,病人沒遵從指示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 2,000 元及獲發強制檢測令。不遵從強制檢測令亦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會尊重及相信醫生的臨床判斷,當認為病人有需要做檢測,醫生就可要求病人檢測,病人亦需盡快交回樣本瓶。她又呼籲有病徵的人士應盡快求醫並接受檢測。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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