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向國會提交《香港半年報告書》,當中提到英國正考慮在何種情況不再讓英國法官擔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若英方最終不讓英國法官擔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將會對香港司法獨立構成重大打擊。
湯家驊接受《星島日報》查詢時表示,《基本法》規定終審法院可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是保證「一國兩制」及司法獨立的重要一環,若英國最終停派法官赴港,將會對司法獨立構成重大打擊。
他又指如英方希望「一國兩制」繼續順利運作,不應這樣破壞司法獨立。如今英方一方面指責中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另一方面令到「一國兩制」在國際社會眼中變得失敗,湯形容為「自相矛盾的做法」。
根據基本法第82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終審權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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