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前香港眾志成員,包括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因承認煽惑群眾包圍警察總部等罪行,會還柙至下星期三(12月2日)判刑。黃之鋒社交媒體的編輯,昨晚發文表示,探訪黃之鋒時得知對方被單獨囚禁,原因是懲教署「透過X光檢查發現他肚內有異物」。
編輯又引述黃之鋒稱,懲教署職員不許他看自己的X光照片,因此無法了解情況,又指署方人員稱檢查程序要3至5日,在完成程序前仍需要單獨囚禁。而在單獨囚禁期間,他不能享受「放風」時間,除探訪時間外,其餘時間均須待在囚室,而囚室24小時亮燈,令他難以入睡云云。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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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龙的傳人
3年前sannakwan@yahoo.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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