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科技大學去年11月舉行校長與學生對話公開論壇期間,21歲工程系男學生陳凱文涉嫌襲擊一名內地生。他早前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經審訊後今日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鄭紀航直斥被告明目張膽,襲擊毫不相識的事主,不但令對方身體受傷,更受一定程度屈辱,形容是目無法紀的惡霸行為,必須予以阻嚇,絕不能姑息,判被告入獄9個月2星期,又拒絕他保釋等候上訴。
21歲被告陳凱文,被控於2019年11月6日,在科技大學賽馬會大堂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鄭燦迪。事主在審訊中沒有出庭作供,控方依賴片段和事主的書面供詞舉證。
事主鄭燦迪的供詞指,他於2017年9月由內地來港到科大修讀數學系博士課程。案發當日他出席科大的校長公開論壇,沿中間通道離開時,突然遭在場人士包圍,期間被人打中頭及眼部。他在保安護送下,在保安辦公室接受初步包紮後,便由一名科大教授駕車,直接送往深圳接受治療。
裁判官裁決時指,審視了相關現場錄影片段後,認為被告的樣貌與施襲者十分相似,而施襲者當時所攜帶的手提電話、運動鞋及手繩,亦與警方在拘捕被告過程中所檢獲的證物極為相似。加上片段顯示施襲者在案發時段曾多次出入科大宿舍一座,而被告又確是該宿舍的宿生,因此裁定被告便是施襲者。由於被告是與他人同心一致、死心不息,針對事主窮追猛打,故亦裁定他是故意傷害事主,因此襲擊罪成。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司法機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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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04
3年前+8529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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