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25日晚在屯門市廣場有示威者發起「遍地開花大合唱」活動,一名休班男警被發現用手機拍攝示威者叫口號後遭「私了」。警方事後拘捕一名裝修工人和一名男生,控以他們參與非法集結和傷人兩罪,案件今(18日)在屯門法院裁決。裁判官水佳麗裁定兩被告傷人罪不成立,但普通襲擊罪成。裝修工人罰款3,000元;男生則因為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罪,須還柙至12月2日判刑,以等候背景、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案中首被告為裝修工人文振豪(33歲),次被告則為學生湯浩源(18歲),他們被控於去年9月25日,在屯門市廣場3樓一店舖外參與非法集結,以及傷害男子黃少華。
水官認為湯浩源有可能參與圍毆,但是法庭基於現有證據而無法確定,因為他被朋友拉住了,故未能裁定傷人罪名成立。不過湯此前在電梯口毫無疑問地有襲擊休班警,故普通襲擊罪成。裁判官又認為若非他不負責任的行為,「未必會搞成咁既場面」,故將他還押候判。
至於文振豪,水官指他出手推休班警是全無必要,「是魯莽至極」,亦不接納是出於自衛的說法,因此亦裁定文振豪普通襲擊罪成;然而由於被告品格良好,襲擊行為不算嚴重,故准他罰款了事。
圖片來源:屯門市廣場Facebook、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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