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炒派油尖旺區議員李傲然及荃灣區議員岑敖暉,昨日均表示,收到懲教署的信件,指其提出公務探訪申請的在囚人士,並非住在議員選區的同一地區,引用《區議會條例》第61a條,認為探訪與區議會職能無關,故未批出議員的申請。
懲教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作出評論,現行法例並沒有就區議員公務探訪在囚人士訂明特別安排。懲教署強調,區議員如要公務探訪在囚人士,須事先向署方作出申請,並提供資料和理據,確認有確切需要執行與區議會職能相關的公務,署方會就每宗申請作出考慮。
圖片來源:RTHK、李傲然Facebook、岑敖暉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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