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防範新冠肺炎輸入個案,特區政府公布自今日(18/11)起,收緊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到港後的檢疫及隔離安排。
政府發言人表示,過去14天曾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有關人員,必須於出發前48小時內,到當地政府認可檢測機構接受檢測、並取得陰性結果;抵港後,必須到衞生署的臨時樣本採集中心病毒檢測,並於指定地點或採集中心等候檢測結果;同時,除總領事或同等職級的駐港代表外,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必須於所屬機構安排的地點自我隔離14天。
至於過去14天未曾到訪極高風險地區的人員,同樣要在出發前48小時內,獲得當地政府認可檢測機構發出的陰性檢測結果,抵港後亦要到衞生署臨時樣本採集中心進行檢測後方可離開。
發言人又表示,所有獲豁免的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在抵港時會獲發樣本瓶,並須在來港後第12天交回深喉唾液樣本,所屬機構須為外國領館及機構人員提供點對點交通,不能乘搭公共交通工具。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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