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在無綫電視節目《講清講楚》中表示,由於《基本法》沒有條文處理立法會延任下的議員資格問題,令有關問題成為法律真空,甚至屬於憲制危機,故此人大常委會一定要處理。
她認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確立公職人員違反誓言要承擔的責任,亦是落實自己於2016年就《基本法》第104條關於宣誓問題的釋法內容,相信有關決定會成為香港日後對公職人員行為作出規範時的本地立法基礎,包括列明會否由更高級政務官負責選舉主任工作、違誓會如何處理等。
另外,譚惠珠近日接受中通社網上平台《通說》訪問時表示,很多人已忘記或不消楚,到底四名被DQ的立法會議員,即公民黨郭榮鏗、郭家麒、楊岳橋及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他們到底做過甚麼,才會引發取消資格的決定。
譚惠珠表示,四人被DQ,跟他們反對派身份沒關係,亦不涉及他們議會內的行為,因為若他們的行為違法,香港已有其他法例及議事規則處理:「郭榮鏗及楊岳橋,兩人去年到美國見不同黨派人士,跟美國的議員說,自己支持該國通過所謂的《人權與民主法案》。郭榮鏗亦曾公開在個人社交網站透露,所有公民黨立法會議員已去信美國參眾兩院領袖,呼籲盡快通過上述法案。」
她又提到,身為公民黨黨魁的楊岳橋亦曾公開表示,若在原本九月舉行的立法會選舉中,攬炒派搶到超過一半議席,屆時若政府不答應攬炒派提出的五大訴求,公民黨將會否決所有政府提出的法案及撥款申請。
至於郭家麒,他亦曾在去年向美國民主黨領袖呼籲,該國應盡快完成所謂的《人權與民主法案》,亦在今年六月時,在個人社交網站表示,若攬炒派可佔逾半立法會議席,將會「無差別」否決政府法案,除非政府接受五大訴求。
梁繼昌方面,他曾到美國參加一個「美港交流會」圓桌會議,他們在事後的記者會上報告,所謂的《人權與民主法案》下制裁香港的事,並指關注法案的啟動機制,希望盡快公布細節,讓香港人有正式渠道提供「證據」。
譚惠珠指出,以上資料是在選舉主任DQ上述四人參加立法會選舉的資格時的撮要,直言事實很明顯,四人被DQ議席,並不是立法會內有反對聲音或「拉布」的問題,而是作為立法會議員,他們必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作為中國公民不可損害國家利益,作為香港公職人員,不可以呼籲其他國家去制裁香港:「你是中國香港立法會議員,你係應該效忠中國香港!」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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