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今日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就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作決定,是次並無隨便運用權力,因今次並不是單純處理4個被DQ的立法會議員是否留任的問題,反而今次決定是說明作為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
他表示,《基本法》第104條有關宣誓及效忠,上一次人大常委會釋法,已經說明當中要求,但如何落實,還待香港本地立法處理。他本人希望,特區政府早日就《基本法》104條立法,讓要求更加清晰、大家有法可依,政府可依法執行。
另外,譚耀宗在電台節目中表示,人大常委會在處理敏感問題時,未必會事先公開,包括今次的「決定」和早前訂立《港區國安法》、香港立法會延任一年等。他本人亦是到北京開會時才知道已被納入議程。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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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的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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