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4議員】批4名被DQ議員操守不符合作為香港議員 譚惠珠:挑戰人大決定權力屬違反《基本法》並無勝算
【DQ4議員】批4名被DQ議員操守不符合作為香港議員 譚惠珠:挑戰人大決定權力屬違反《基本法》並無勝算

特區政府昨日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宣布公民黨楊岳橋、郭榮鏗、郭家麒及會計界梁繼昌4人,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15名攬炒派議員隨即宣布總辭。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人大常委會今次決定,不代表香港立法會不能容納反對派,也不是針對拉布的行為,而是不希望看到有香港的議員,到外國游說制裁香港或內地和香港的官員,認為這種行為並不符合作為香港議員的操守。


譚惠珠今早出席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時表示,在撰寫《基本法》時,發夢也沒想到立法會需要延任,立法原意亦沒有處理延任問題,加上特首提出,需要處理被裁定不符合資格者延任的灰色地帶,所以人大常委會需要開會,作出今次的決定,強調今次決定並非釋法。


她指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提及「依法認定」不符合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定要求和條件,可即時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有關決定適用的於4個場景,除觸犯國安法外,其餘3個場景包括參選、當選後宣誓和擔任議員後被裁定喪失資格,都有機制處理。她表示,只有選舉主任裁定是否符合參選資格是由政府負責外,其他兩個場景都是由立法會負責。


她表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並沒有「掃走」任何司法程序,亦不會剝奪「司法補救」。不過,她指出,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不容司法覆核挑戰,因為挑戰人大作出決定的權力屬違反《基本法》,並沒有勝算,香港法院亦從未試過就是否可對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有管轄權進行裁決。她續稱,被取消資格的4名議員只可入稟挑戰特首決定,但認為成功機會不大,「他們司法覆核特首,特首會稱是基於人大決定,我相信特首勝算是高。」她認為,相關人士如認為被「認定」證據有不符合事實,就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處理。


譚惠珠稱,出席人大常委會會議時,曾就被裁定違反誓言者是否終身被剝奪參選資格一事查詢,有關方面未有具體回應,但按她的理解,如果因違反國安法而喪失資格,是會被終身剝奪參選資格。她表示,到美國游說會損害香港利益,但程度未至於危害國家安全。至於曾到外國游說,會否成為選舉主任裁定不符合參選資格的理據,譚惠珠重申,香港的立法會議員到外國游說制裁香港,並不符合誓言的要求。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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