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月初發表報告,形容《港區國安法》通過後,香港人權急速惡化。特區政府周五(6日)深夜發稿逐點反擊,批評CECC評論偏頗,抹黑《港區國安法》和香港特區的人權狀況,並表示強烈憤慨,重申反對外國議會就特區事務作出任何形式的干預。
特區政府指《港區國安法》規定的罪行,定義嚴謹,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國家安全法所訂罪行相似,香港警方有法定職責,維持公共安全秩序。任何人犯法,無論是甚麼身份或背景,都要面對法律制裁,沒有人能犯了法而不面對後果。警隊會公平公正、不偏不倚地依法處理所有案件。
至於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方面,政府表示,已多次強調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完全基於保障公眾健康和所有已登記選民的投票權考慮。由於法律上、實際操作和時間上的局限,引入其他替代方案以便利選民投票並不可行。因此,押後選舉的決定是為了保障公眾健康和保障所有已登記選民的投票權。
港府重申,支持香港獨立、尋求外國政府或政治組織,干預香港事務的人,不可能真誠地擁護《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立法會議員職責。特區政府完全認同和支持選舉主任依法行使其法定職能,與剝奪市民自由和權利完全無關。
在律政司介入私人檢控案件上,政府指《裁判官條例》訂明在裁判官席前審理的法律程序的任何階段中,律政司司長可介入並接手進行有關法律程序。港府不會就個別案件評論。一般而言,若港府認為私人檢控沒有合理定罪機會或構成濫用程序等,港府有責任介入並停止相關的法律程序。根據《基本法》第63條,律政司有憲制責任主管刑事檢控。
至於暫時從公共圖書館撤回一些書籍,政府表示,香港公共圖書館的館藏發展工作是以《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公共圖書館宣言》所訂原則為指引,館藏必須符合在香港實施的法律,包括已生效的《港區國安法》。香港公共圖書館正覆檢這些書籍,過程中會徵詢法律意見。
最後,特區政府强調一直堅決維護並尊重新聞自由,新聞自由是受到《基本法》保障的基本權利。
圖片來源:中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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