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攬炒派人士,包括5名現任立法會議員及2名前任議員,涉嫌於今年5月8日在立法會內會會議期間,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遭起訴合共15項罪名。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明年2月11日下午處理,全部被告獲准以現金1000元保釋,要在報稱地址居住。
控方要求各被告答辯。惟辯方表示,申請押後案件,是因為相關控罪,與社民連梁國雄涉2018年搶文件案所涉及有關《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爭議的結果相類似,梁早前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該案排期於明年2月2日處理,故希望法庭將此案押後,以候終審法院的聆訊結果。另外辯方亦未收到今次案件的相關文件。
8名被告分別是民主黨現任立法會議員胡志偉、黃碧雲、尹兆堅、許智峯、工黨現任立法會議員張超雄、工黨主席郭永健、時任立法會議員的人民力量陳志全及議會陣線朱凱廸。陳現報稱為網台主持,朱則報稱是區議員助理。
案件涉及15項控罪,每人各自面對1至3項控罪,分別涉及「藐視罪」、「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立法會人員罪」及「抗拒或妨礙立法會人員罪」,涉及今年5月8日立法會內會會議。
另外,工聯會議員麥美娟認為,警方早前拘捕這批涉案議員並非政治檢控,指如果政治檢控,警方就毋須花長時間調查後才拘捕。她又指,《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為保障立法會會議順暢,而非讓議員為所欲為,或成為議員的「金鐘罩」。另一名工聯會議員黃國健則指,拘捕行動反映沒有人可以凌駕法律。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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