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核刑罰】17歲生藏尖鐵枝、行山杖判感化 官改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覆核刑罰】17歲生藏尖鐵枝、行山杖判感化 官改判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一名17歲男生去年11月在「大三罷」活動期間,在馬鞍山被警員搜出尖鐵枝、削尖的行山杖和錘子,他承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和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毀或損壞財產兩罪後被判感化12個月。律政司認為刑罰明顯過輕,早前申請覆核獲准,沙田法院裁判官今日改判被告140小時社會服務令。


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指,縱然被告呂皓翹沒有實際使用涉案物品,但法庭確不可忽略案件的嚴重性,判刑除了考慮被告的更生外,也要考慮阻嚇和懲罰性,原判的感化令阻嚇力確有不足。但考慮到被告年紀輕,過往亦品行良好,他現時已升讀大學,又表現有悔意,因此在平衡各項因素後,決定改判社會服務令。


被告承認於2019年11月12日在馬鞍山德信中學外,管有一支尖的鐵枝、一支削尖的行山杖、一個錘子及一個用作打碎玻璃的錘子。案情指,有馬鞍山居民於案發當日早上發現有人堵路,於是報警。警員到場追捕,結果在德信中學外截停被告,並在其背包搜獲涉案物品,警誡下被告保持緘默。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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