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周二(3日)召開議事規則委員會,通過由立法會議員張國鈞提出修訂《內務守則》方向,包括三十分鐘無法完成則由內會主席指示如何處理、事務委員會主席選舉改由書面報名參選,以及將專責委員會或傳召議案排在議員議案之後。議事規則委員會主席謝偉俊指,希望用兩星期諮詢議員,再開會處理,有關修訂只須經內會通過,料年底前可以完成所有修訂。
提出修訂的張國鈞表示,過往有議員嚴重濫用《議事規則》,導致議會無法順利運作,認為修改《內務守則》是簡單、直接的解決方法。他強調,修訂絕不是為政府未來推出的任何政策或法案鋪路。
立法會議員陳克勤指出,修訂《內務守則》沒有削弱議會職能,任何議員仍能參選主席。他又提到,以往立法會會議期間,每年都能討論到由自己提出的議員議案,但現屆立法會直至目前仍未排到審議他的議員議案,所以支持張國鈞的修訂建議。
圖片來源:政府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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