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地盤男工被指於去年9月22日屯門V City外,在警方驅散包圍警署的示威者期間,推警長胸口又腳踢警員的面,早前在屯門法院被裁定兩項襲警罪罪成,判監5星期。他獲准保釋,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高院法官今(2日)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即時駁回其上訴,地盤工要即時服刑。
上訴人莊子東(65歲)被控於去年9月22日,在屯門V City外馬路襲擊兩名警員,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並判囚5周,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其代表大律師郭憬憲今陳詞時指,被襲警員作供時也承認,上訴人有機會失平衡以致推到其心口。刑期方面,郭認為上訴人已年逾六旬,在案件後中風,又已添孫,重犯機會低,本案情節有讓法庭輕判的空間。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張卓勤反駁指,上訴人案發時是刻意撞向警員而非失平衡,警員在審訊時亦解釋為何拉莊到防線後作出拘捕,作供警員指「我唔扯佢,佢都唔會跟我去防線後面,因為佢唔合作」。另外,沒有證據顯示莊小中風的問題因本案而起,即使莊剛抱孫而榮升為爺爺,律政司亦認為本案刑期恰當。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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