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男子涉於去年6月12日在金鐘一帶參與非法集結,案件昨(27日)在東區法院開審時,其中報稱學生的19歲被告王愷銘聲稱腹痛,前往法院期間須醫院求診,案件延至今日開審。惟他今日仍無到庭,其代表律師表示聯絡不上被告,警方調查後亦無發現其入院或出境紀錄,裁判官劉綺雲遂發出拘捕令。
由於王愷銘缺席聆訊,裁判官劉綺雲一度押後案件,待警方了解原因,惟辯方再開庭時稱,經聯絡過王的母親後,得知王於前日向警署報到後,並未如往常般回家吃飯,亦失去聯絡。控方則指,警方向醫院查證後,發現沒有被告的入院紀錄,亦沒有其出境或被捕紀錄。劉官經考慮後,向王發出拘捕令。
案中6名被告王愷銘(19歲)、羅兆赫(22歲)、馮智彬(28歲)、郭叡軒(22歲)、梁耀安(25歲)及何沛鍇(21歲)同被控於去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愨道參與非法集結。其中梁及何昨日已認罪,現正保釋候懲。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再訊,同案其餘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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