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香港社會要求改革處理投訴教師制度的呼聲日高,坊間有不少意見提出,教育局可以仿傚英國教育監管機構Teaching Regulation Agency(TRA)的模式,公開失德教師姓名及將處理教師投訴的程序透明及公開化。事實上,除了較多人知悉的英國例子外,新西蘭和美國佛羅里達州亦有類似做法,失德教師的資料及其處分都會被公開,公眾能在網上查閱到。
新西蘭:作裁決後會向公眾清晰交代
教師因行為不當而被調查的情況非香港獨有,外國一樣面對同樣的問題。新西蘭的教育專業機構「新西蘭教師議會」(New Zealand Teachers Council),負責處理教師註冊及認證申請,以及關於教師行為及能力相關等投訴。「新西蘭教師議會」會先審視所接到的投訴,並可將其中涉嚴重不當行為的個案,轉介予「投訴評估委員會」(Complaints Assessment Committee)。經委員會評估後,再決定是否轉送「教師紀律仲裁組」(Teachers Disciplinary Tribunal)召開紀律聆訊,決定是否要對涉事教師作懲罰,例如停職或吊銷教師資格。一旦進入聆訊程序,委員會成為起訴的一方,並僱用律師代表參與審訊。
一般情況下,聆訊會以公開形式進行,傳媒和公眾都能到場旁聽,除非有特殊情況,例如要保護受害人等原因,聆訊或改以保密方式進行,只有涉事教師、律師及證人等才能出席。當聆訊結束後,會將最終裁決發送給涉事教師、其當前僱主及投訴發起人,並會於網上發布。屆時涉事教師的資料就會被公開,包括其姓名及教師註冊編號等,而有關個案的詳情、裁決理由及處分等悉數公開。
美國佛州:初部調查成立即公開資訊
另外,美國佛羅里達州教育部門旗下,就設有專業執業服務辦公室(Office of Professional Practices Services),負責對州內教育工作者的不當行為進行調查,一旦證實事件屬實,就會對其採取紀律處分,包括發譴責信、罰款及撤銷其教育證書等。
除了主動調查外,該辦公室亦會受理公眾對教師的投訴,再評估是否需要立案處理調查。正式展開調查後,被投訴教師可提出解釋及反駁理據,在此階段,一切調查和投訴資料都會保密。如果經初部調查後,顯示投訴有合理理據,所有與案件相關信息都會被公開。調查報告會先交由法律顧問先檢視,再轉交到佛羅里達州教師總監(Commissioner of Education)審檢調查結果,並就投訴作裁決,以及決定是否作出紀律處分,最嚴重的懲罰可包括中止或吊銷其教育證書。所有被處分的教師資料都會被公開,公眾能於網上資料庫中查閱。
既然英國、美國和新西蘭都會公開受查教師的姓名資料,香港教育局可否與時並進,都考慮參考有關制度,就教師投訴機制進行一場大改革,以回應社會各界的強烈訴求?
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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