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存放】佐敦五金店違例藏227公升腐蝕性及易燃危險品
【違例存放】佐敦五金店違例藏227公升腐蝕性及易燃危險品

消防處今早突擊巡查佐敦一間五金店,發現約50公升懷疑第三類危險品(腐蝕性物質)及約177公升懷疑第五類危險品(易着火蒸氣的物質),包括鹽酸、天拿水、白電油及松節油等。為保障公眾安全,消防處已將涉案危險品檢走,並考慮檢控五金店一名男子,他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


消防處呼籲巿民切勿過量儲存危險品。消防處將繼續打擊有關違法行為,主動突擊巡查化工原料店及五金店。如發現任何違規情況,會作出執法行動。根據《危險品條例》第6條,任何人士如在沒持有相關危險品牌照,儲存、運送或使用超出豁免量的危險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000元及監禁6個月。


圖片來源:消防處


請Follow我們的YouTube頻道:https://bit.ly/2kgU8qg


下載我們的手機應用程式,收看第一手精彩內容:https://www.speakout.hk/app


瀏覽我們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speakout_hk/?hl=zh-hk

10
好正
2
心心眼
0
好好笑
0
令人傷心
2
嬲爆
其他焦點新聞

評論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