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網絡起底】私隱專員尊重鄭麗琼案裁決 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嚴懲網絡起底】私隱專員尊重鄭麗琼案裁決  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鄭麗琼涉本年3月在Facebook轉載被「起底」警員的個人資料,違反法庭臨時禁制令,周一(19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28日,緩刑一年。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歡迎和尊重法庭裁決,又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去年10月,高等法院就警員和家屬遭「起底」,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地及故意地使用、發布、披露、傳達屬於警員、配偶及其孩子的個人資料。同年12月,批准將禁制令的保護涵蓋特務警察。鍾麗玲強調,網絡世界並非無法可依,高等法院於現時仍然生效,違反有關禁制令一旦罪成,可以被處即時監禁,並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已將45宗涉嫌違反禁制令的「起底」個案轉介律政司跟進。今年6月17日,一名被告因在社交平台公開警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於高等法院被裁定民事藐視法庭罪名成立,被判監禁28日,緩刑一年,這案件是自法庭頒布有關禁制令以來,首宗因違反禁制令而被定罪的個案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政府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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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1140204
    1140204
    4年前
    0 回應 檢舉
    这样判刑还有人怕犯罪判刑?狗官当道,法治已死!

    沒有更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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