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起底】中西區議會主席鄭麗琼被裁囚28日緩刑一年 陳祖光:非常失望、盼研用刑事罪行針對起底行為
【嚴懲起底】中西區議會主席鄭麗琼被裁囚28日緩刑一年 陳祖光:非常失望、盼研用刑事罪行針對起底行為

中西區區議會主席、民主黨區議員鄭麗琼今年3月在社交媒體,轉發一名被起底警員的個人資料,違反高等法院去年頒布禁止不法披露警員及家人個人資料的臨時禁制令。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聆訊時,鄭承認違反藐視法庭罪,律政司代表要求法庭判處鄭監禁,法官最後判鄭入獄28日,但准緩刑1年,鄭須付律政司訟費。


對此,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前主席陳祖光回應事件時表示,過往一年中,許多警務人員被起底,遭受無理的攻擊,甚至對警務人員的家庭造成了傷害。法庭批出禁制令,是為了保護警務人員的資料。


對於判刑28日緩刑1年,陳祖光表示非常失望。他指出,鄭麗琼作為區議會主席、議員,藐視法庭轉發警員資料,是個人操守出現問題。陳祖光質疑鄭麗琼是否適宜做區議員主席或議員,「民選議員竟然用資料傷害無辜的人,視法例為無物的人,如何服務市民。」


陳祖光指出,律政司和警方應從法律方面入手研究,針對洩露他人個人資料,是否須負上刑事責任。他呼籲之後雙方面可以跟進這方面的工作。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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