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申請「入台證」赴台灣投案被拒,案中死者潘曉穎父母昨去信台灣的陸委會主任委員陳明通,表明冀台灣當局能簡化程序,與港府放下歧見,盡早讓陳赴台接受法律制裁。惟陳明通覆信時繼續要求港府回應早前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認為這樣才能還原犯罪事實和經過,讓疑犯得到應有制裁,又稱台港政府需要坐下來談一談。
特區政府昨晚發表聲明,指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自願到台灣自首,與港台兩地有否刑事司法協作機制,是兩件獨立事情,硬要扯上關係,顯示台方有政治籌謀,又指台灣當局明知香港沒有法律容許香港和台方進行司法協助和移交逃犯,仍不斷向特區提出這些要求,是不尊重特區的司法制度,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特區政府發言人在聲明重申,陳同佳在香港已服刑完畢,特區政府無權干預他選擇以何種方式赴台自首或投案,又認為對表示願意自首或投案的人,不斷以不同藉口製造赴台障礙,硬要將司法協助和他赴台投案兩件事混為一談,顯然是政治操作,凸顯台方根本毫無誠意讓法治及公義得以彰顯,特區政府希望台方拿出誠意,不作政治考量,務實處理事件。
圖片來源:中央社、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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