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原計劃本月內赴台投案,多個傳媒引述消息指,台灣方面已經拒絕陳同佳的入境簽證申請。保安局回覆傳媒查詢時重申,並無收到台方就陳同佳赴台新訊息,強調《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並不適用於台灣,香港現時沒有法律容許特區處理與台方的法律協助。
保安局強調,特區政府不可能違反法律,就陳同佳案向台方提供有關證據,批評台灣當局明知香港沒有法律容許兩地進行司法協助和移交逃犯,仍不斷發表不負責任言論,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保安局又稱,當陳同佳獲台方明確通知被批准赴台後,港台兩地可透過警務合作渠道研究行程安排,特區政府會以務實態度處理事件,提供一切所需的合法可行協助,希望台方拿出誠意,不作政治考量。
圖片來源:港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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