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理大學生陳靖鋒,去年12月9日在旺角彌敦道好望角大廈外被搜出兩把刀及一支玻璃爆破器,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今在東區法院被判囚9個月。裁判官劉綺雲判刑時表示,案發時多人在現場聚集、叫囂和堵路,涉案工具有一定殺傷力,認為案情嚴重,考慮到被告身體狀況不適合入住勞教中心,加上已還柙多月,若判入更生中心,刑罰或會過重,遂決定判處兩罪各判囚9個月,同期執行。
圖片來源: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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