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運動】16歲女學生藏汽油彈原料判感化 律政司申加刑獲批改判社服令
【黑暴運動】16歲女學生藏汽油彈原料判感化 律政司申加刑獲批改判社服令

16歲中四女生去年國慶日前夕,攜帶乙醇、消毒藥水、白電油等汽油彈原料到天水圍張貼文宣,她承認「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後,在屯⾨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律政司不服判刑過輕,申請覆核刑罰。上訴庭裁定原審裁判官判刑時手法出錯,取閱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後,今改為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另須守宵禁令,並撤銷原本的感化令,判辭押後頒布。


原審裁判官⽔佳麗於判刑時,曾提及少女願意認罪、汽油彈並未組裝等理由,認為可判感化。律政司指⽔官的判刑理由夾雜諸多勸勉的話,對判刑理由是否清晰有保留;而⽔官又以⼤篇幅講述少女校內表現有進步,讚她是好學⽣,予⼈感到過分注重少女個⼈狀況⽽忽略了阻嚇、保護社會以及懲罰等元素,屬原則上犯錯,故認為判刑過輕,並申請加刑。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指出,考慮到報告內容,認為社會服務令是合適刑罰,改判少女接受120小時社會服務令,並下令她須遵守3項條件,包括每晚7時至翌晨6時在家中宵禁、在督導主任指定的地方居住,以及接受主任教育課程及指導。潘官強調今次判刑是刑期覆核,提醒少女如社會服務令生效期間違反指令,會作進一步懲處,甚至重新判刑。


這次是裁判官水佳麗近期第二次遭上訴庭改判刑,早前15歲中三男生在元朗街頭試擲汽油彈,裁判官水佳麗形容他「過去其實都係一個真係好優秀、好好嘅細路」,判處18個月感化令,其中9個月須居於院舍並遵守宵禁令。惟律政司指刑罰過輕,提出上訴,上訴庭早前接納律政司建議,下令撤銷原審判刑,改判男生入勞教中心。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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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1140204
    1140204
    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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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責发官乱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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