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香港電訊有限公司前外勤員陳景僖,涉嫌去年9月初公器私用,挪用一名警員家屬資料後,在Telegram「老豆搵仔」群組內公開。經審訊後,今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3項「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及1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罪名成立,其餘1項遊蕩罪則無罪。法官姚勳智將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以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並在聽取求情後再判刑,但表明控罪及案情嚴重,會考慮判處即時監禁,問題是多長,期間被告須還柙候判。
控罪指出,被告去年7月24日、8月3日及9月9日,3次不誠實地取用屬於電訊公司的桌上電腦,並將一名客戶的電話號碼及身分證號碼發布,其間與Telegram使用者串謀干犯罪行。有關遊蕩罪,是指被告去年9月22日於何文田忠孝街一個屋苑停車場遊蕩,並意圖犯罪。
圖片來源:RTHK、司法機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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