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18日有網民發起「中環和你Lunch」,28歲司法機構前助理文書主任參與快閃堵路,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罪,阻街罪則獲撤控。主任裁判官錢禮將案件押後至10月27日,待索取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判刑,因控罪嚴重,被告須還押監房看管。
28歲女被告施妙珍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中環畢打街20號會德豐大廈外,無合法權限或解釋而在道路上扔「雪榚筒」,又煽動其他示威者襲擊一名江姓女途人,同時又叫江打她,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她並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江。
案情指,女事主目睹有至少30人聚集,其中約7至8人以雪糕筒等雜物堵路,她嘗試清理路障並拍下示威者的照片,即遭被告及其他示威者阻撓,被告向在場人士表示「呢條八婆影相」,江一度遭示威者包圍及被要求刪相,最終在另一途人協助下離開現場。被告案發兩日後在高等法院外被捕,警方在其寓所搜獲案發時她身穿的衣物。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案發時身穿便服,非有預謀犯案,現已感到後悔,更因本案失去優渥的公務員職位,冀法庭給最後一次機會予以輕判。
圖片來源: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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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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