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由2000年12月推出強積金制度,至今已經20年。積金局主席黃友嘉發表網誌指,20年來,強積金總資產由當初不足6000萬元,升至超過1萬億元,年率化回報亦比同期通脹率高,當年選擇以強積金作為退休保障,屬正確方向。
黃友嘉指,如果由2000年12月開立供款帳戶,並持續收取供款至去年12月底,累積的強積金平均為42萬元;若同時計算強制供款及自願供款產生的強積金,有關帳戶的累積強積金平均已超過100萬元。
對於社會上有人不認同強積金制度,黃友嘉認為,強積金制度的設計,是以「平均成本法」的概念,協助打工仔建立退休儲蓄,雖然每月供款看似不多,但經過年月累積,加上善用「複息效應」,為打工仔退休帶來的保障自然愈大。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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