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昨日拘捕3人涉煽惑他人參與十一非法遊行,警方今日再於屯門和黃大仙拘捕2名男子,分別20歲和30歲,他們涉嫌「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包括十一非法遊行,行動中檢獲3部電話和2部電腦。警方指留意到有人企圖重演過去一年多煽動市民上街的行動,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表示,2名被捕者包括在連登、Telegram、Facebook等,宣揚用一些致命的方法攻擊警務人員,甚至殺害警務人員,又將警員起底及宣傳未經批准的集結,而發文者也知道這些活動未經批准。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范俊業說:「由去年年中開始,我們留意到這兩名人士,都是活躍分子去發文。發文的量我們仍在調查中,正在數算,可以說超過20個類似發文。」
警方提醒市民勿參與非法活動,警方尊重市民和平集會的自由,但也要記得其相對的責任,重申只要犯法,警方會竭盡全力將其繩之於法。
圖片來源:無綫新聞截圖、香港警察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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