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早前表明對美國採取反制措施,規定美國駐香港外交官必須獲中國外交部批准,才可與本港政府官員、教育機構和社團組織人士會面。《南華早報》昨引述內部文件指,新措施規定美國駐港總領事及其代表,如需到訪任何內地和本港政府機構,或與相關人員會面前,包括任何正式、私人、社交和網上會議,都必須先獲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批准。文件亦訂明,本港和內地任何公營或私營教育機構、學會亦適用於新規定。
報道又引述自由黨立法會議員鍾國斌透露,早前獲美國駐港總領事史墨客邀約私下會面,討論本港最新發展。他出於禮貌主動通報外交部駐香港特派員公署,公署建議他現階段不適合與美國駐港官員會面。公署特派員更明言,「這是為了對付美國限制中國外交官在美國境內活動,而採取的報復措施」。
民建聯主席李慧琼亦指,鑑於中美關係日益緊張,即使駐港美國外交官提出會面,亦應待中美關係改善才赴約會比較好。
事實上,過去不少攬炒派政客都偷偷摸摸與美國政客見面,而在新規定之下,這種情況或會減少。不過,亦有一位上周曾與美國高級外交官會面的非建制派議員表明,不會主動向中方通報。
圖片來源:港人講地、美國駐港澳總領事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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